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为尽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我们在初步完成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4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编码制定和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在我局官网开通了“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窗口,用于开展信息业务编码的动态维护。
为做好动态维护及后续账号授权发放工作,请各省(区、市)明确一名局级分管领导,并指定一名处级干部,负责本省动态维护相关工作。请于7月15日前将填报好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动态维护人员报送表》(见附件)反馈我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
传真:010-89061379 邮箱:code@nhsa.gov.cn
国家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