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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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医保药品目录标识信息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1-13

关于公示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

医保药品目录标识信息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部分药品名称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14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已赋码入库药品数据2020年11月30日前维护)医保药品目录标识更新工作,现将更新后的医保药品目录标识信息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自2021年2月25日至3月1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对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予以更新供各地医疗保障部门使用。

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

1. “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窗口“意见反馈”栏。

2. 电子邮件:code@nhsa.gov.cn ,咨询电话:010-64406525

3.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信息化处(邮编:100830)。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

 

 

 

链接: 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医保药品目录标识信息公示